第一條 為加強機關黨委與各黨支部工作的溝通和聯系,聽取基層黨員幹部和群衆意見,改進黨委對黨支部工作的指導檢查,全面提高機關黨建工作水平,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黨委委員聯系黨支部的工作任務
(一)指導、檢查和督促所聯系黨支部按時完成上級黨組織布置的各項任務,落實機關黨委的決議和決定;
(二)指導、檢查和督促所聯系黨支部的政治學習、黨員教育、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等,每年至少參加一次所聯系黨支部的政治理論學習或其他黨建活動;
(三)深入黨員幹部群衆,了解思想狀況,聽取對機關黨建工作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及時反映和解決相關問題;
(四)注意聽取并反饋服務對象、特别是基層教學科學單位對所聯系黨支部的意見、建議和要求,促進基層黨支部更好地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五)定期向機關黨委報告所聯系黨支部工作開展情況以及委員深入聯系點指導、調研、督查情況,及時總結經驗,促進工作。
第三條 黨支部的工作任務
(一)主動向聯系本支部的黨委委員報告工作開展情況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加強與該黨委委員之間的工作溝通交流;
(二)開展重要的學習、主題教育、組織生活、民主評議黨員等活動時,主動邀請聯系黨支部的黨委委員參加,黨委委員因事未參加會議的,黨支部應在會後向該委員報告會議情況。
第四條 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有相關辦法同時廢止。本辦法由機關黨委負責解釋。
附:機關黨委委員聯系黨支部安排
曹振綱:紀檢監察機構黨支部、巡察審計聯合黨支部、研究生院(部)黨支部、檔案館黨支部
惠正強: 學工部(處)黨支部、人力資源部黨支部、采購與招标辦黨支部、基建處黨支部
周 超: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黨支部、工會統戰聯合黨支部、發展規劃與學科建設處黨支部
孫二麗: 組織部黨支部、校團委黨支部、科技處黨支部、财務資産部黨支部
馬金保:社科處黨支部、國際合作部(國際教育學院)黨支部、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處黨支部
史 濤: 宣傳部黨支部、教務處黨支部、保衛工作部(保衛處)黨支部、國内合作與校友工作處黨支部